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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教育 不一定要小而美

實驗教育 不一定要小而美
據報導,自從103年通過實驗教育三法之後,這四年來參與實驗教育的學生數從五千多人增加到一萬三千多人,雖然占總學生數比例不高,但成長的速度確實很快。這當中不只是民間投入實驗教育,不少公立學校也為了發展而轉型辦理實驗學校,且獲得家長高度青睞,台北市和平實驗小學的熱門程度就是一例。

實驗教育的存在,往往反映著體制教育的問題或不足,讓家長不得已只好選擇走另一條路。過去因為缺乏相關配套措施和法律規範,政府對實驗教育的態度甚至不太友善,民間辦理實驗教育的家長或單位遇到許多限制和困難,對參與實驗教育的師生權益也較缺乏保障。如今政府不僅立法,還一起效法,顯見政府終於明確感受到這股需求。

政府辦理實驗教育的原因通常有二,多數是為了挽救瀕臨生存危機的學校,希望藉由不同的學校型態來吸引家長;少數是為了突破現有課程規範,實踐創新的教學理念而設。無論是哪一種,都有共同的基本概念,就是「原有的課程制度必須被更大幅度的調整,才能創造出更符合家長期待,或更理想的學習環境」。

這些實驗教育的作法,雖被認定是「應該正確」的方向,只是不確定效果如何,所以先採取「實驗」方式,以小規模實施。那麼假設實驗效果非常好,是否應該擴大「受益」的學生?然而以現行法規對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規模的限制來看,無論實驗教育成效如何成功,都無法「繼續擴大」辦理。這或許基於保護受教權,但對教育創新來說也是一種束縛。

其實在資訊公開的時代,政府可以用更開放的態度,只要做好品質的監督,讓實驗方向不致走偏,對於成效良好的實驗教育,應該是樂觀其「成長」才對!